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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宁波市第二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
  • 阅读:
  • 时间:2024-08-15
  • 发布:管理员
  • 为满足患者诊疗服务需求,根据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浙医保联发【2021】关文件规定,现将我院即将开展的“特需门诊服务”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。 
      收费公示期10日(2024年8月15日—8月24日),届时我院将按公示标准执行收费,合理、规范、有序地开展服务。       

    项目编码

    项目名称

    项目内涵

    除外内容

    计价单位

    价格

    备注

    33A0003

    特需门诊诊疗费

    中国科学院院士提供门诊诊疗服务


    800元


    33A0003

    特需门诊诊疗费

 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提供门诊诊疗服务


    600元


    33A0003

    特需门诊诊疗费A

    国内知名医院博士生导师提供门诊诊疗服务


    500元


    33A0003

    特需门诊诊疗费B

    国内知名医院博士生导师提供门诊诊疗服务


    400元


    医保价格科:0574-838706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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